罗府发〔20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斛兴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
我县中共蛮瓦支部遗址(旧址),是华人策略,华人策略论坛:人民政府于2000年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后于2019年由黔南州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二批州级文物保护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贵州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现特公布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中共蛮瓦支部遗址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一、中共蛮瓦支部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
保护范围:北以遗址B段墙体末端为基准点外延5米,东以遗址B段墙体基础边缘为基准点外延5米,南以遗址A段墙体基础边缘为基准点外延5米,西以遗址A段墙体末端为基准点外延5米,西北以遗址A、B段墙体末端为基准点外延5米。占地面积约470㎡;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范围外延5米。各界线点详见平面示意图。
二、相关要求
1.州级文物保护单位罗甸中共蛮瓦支部遗址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划定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认真依法做好保护工作。
2.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人民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
3.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4.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建设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不得进行可能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对已有的污染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环境的设施,应当限期治理。
5.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报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不得开工建设。
2022年6月24日